關于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建價函[2008]391號
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08年7月9日發布了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以下簡稱“本規范”),規定從2008年12月1日起實行。為做好本規范的實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認真做好本規范的各項實施工作,加強對本規范情況的監督,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本規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本規范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切實做好本規范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培訓,使工程造價專業人員能及時掌握和熟悉本規范,為本規范的貫徹執行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流程,確保本規范的正確執行。
廣東省建設廳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