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鋼材結算價格指導性意見的實施意見
順建發[2003]4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調整鋼材結算價格指導性意見的通知》(粵建價函[2003]3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對鋼材結算價格的調整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供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價款調整和工程結算時參考。
一、國有或集體資產投資的建設工程、或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公開招標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鋼材市場的價格變動情況,參考我區各時期鋼材價格的浮動比率,經雙方重新協商確定鋼材結算單價或鋼材結算價格調整方法。
二、按定額計價辦法結算的工程,按省指導意見或參考以上方法進行調整。
三、已辦理結算的工程一律不作改變。
2、2003年1~7月順德型鋼價格浮動表;(詳見第764頁)
佛山市順德區建設局
二oo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