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建標造函〔201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隨著我國政府宏觀調控下市場形成工程造價的機制改革不斷深化,近年來,各地區各行業陸續開展了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工作,為建設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與有效控 制提供了信息服務,對規范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計價行為發揮了積極的引導作用。為了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 程造價管理實際,現就近期做好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的目標
(一)本意見所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是指通過國家、行業、地方設立的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的建設、維護、運行,及時準確發布工程造價信息。其目標是為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為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計價提供造價信息的專業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二、明確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的分工
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實行統一歸口,分級管理。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主要負責制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審批發布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相關數據標準;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發布工作。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受標準定額司委托主要負責落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的發展規劃;建設、維護和運行國家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組織制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相關數據標準;審核地方、行業上報的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四) 各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按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制訂本行業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貫徹國家相 關的政策文件及數據標準,開展本行業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本行業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相關數據標準;建設、維護和運行本行業建設工程造 價信息化平臺;上報、發布本行業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五) 省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按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制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貫徹國家相關 的政策文件及數據標準,開展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建設、維護和運行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上報、發布本地區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指導 并監督檢查地市級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工作。
(六)地市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主要負責按照省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制定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并按照相關要求向省級造價管理機構提供建設工程造價信息。
三、加強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建設
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是為實現國家、行業、地方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完成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報、發布而開發的信息系統的總稱。
(七)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建設原則。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應符合統一規劃的原則,并滿足需要向社會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內容的要求。
(八)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建設內容。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應包含政務信息、計價依據信息、工程造價指標、指數、價格信息等內容。其中①政務信息包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行政許可、工作動態等內容;②計價依據信息包括國家發布的計價規范、統一定額等,地方及行業發布的定額、估價表等內容;③指標信息包括各類工程不同階段的單位造價和消耗量信息,如人工成本信息、住宅造價信息、城市軌道交通造價信息等內容;④價格信息包括人工、材料、機械等要素的單位價格等內容;⑤指數信息包括不同時期造價指標和工料機價格的走勢信息等內容。
(九)工程造價信息的上報。各省和行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通過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及時溝通和共享政務信息和計價依據信息,并按照相關要求,上報本地區和行業的工程造價指標、指數、價格信息。
(十)工程造價信息的發布。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按照職責和管理權限,通過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平臺向社會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規范工程造價數據管理
建設工程造價數據是指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為及時準確發布工程造價信息,通過收集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而積累的工程造價原始數據。
(十一)工程造價數據的收集。工程造價數據的收集要保證及時、真實、完整。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按照相關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備案制度,充分利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從業人員上報備案的造價成果文件,建立相應的數據收集工作機制,并應加強對各類建設工程造價編制軟件開發的管理。
(十二)工程造價數據的管理。工程造價數據應以單項工程為單位,分階段并按建設工程造價數據編碼規則、建設工程造價數據標準進行管理。其中造價數據編碼規則應符合本意見附件的規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對積累的工程造價數據進行分析、測算并建立數據庫,為形成工程建設需要的工程造價指標、價格、指數信息提供數據支持。
五、做好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幾點要求
(十三)維護造價信息安全。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建立安全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地區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證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平臺運行安全、數據安全。
(十 四)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機制。工程造價信息化工作是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向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提供服務的重要措施,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 充分提高認識,把信息化管理納入日常工作。加強領導,建立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程造價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十五)加強造價信息化管理隊伍建設。各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大力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信息化知識的宣傳普及、應用技能的培訓,重視信息化人才的引進,不斷提高人員素質,完善信息化工作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