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類建設項目說“不”
來源:金羊網
廣東各級環保局將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和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關
近日,經廣東省政府同意,廣東省環保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意見》,要求凡是不符合國家和廣東產業政策、發展規劃、環境標準以及清潔生產要求的項目,各級環保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今后,各級環保局將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和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關,對十類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將不予批準。對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不合格的、污染嚴重的項目,將依法查處。對未按規定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未批先建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依法處罰。
十類建設項目具體包括:一、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二、列入國務院清理整頓范圍,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鋼鐵、電解鋁、水泥、電石、鐵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等項目;三、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以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等區域,影響生態環境和污染環境的項目;四、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項目;五、位于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項目;六、占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或者建設在自然保護區外圍地帶,但損害自然保護區的環境質量和生態功能的建設項目;七、原有設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地方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不能通過“以新帶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實現“增產不增污”的項目;八、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差,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九、在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無法通過區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減污染負荷的項目;十、影響相鄰或下游地區、公眾不同意建設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