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順德區從下月起施工企業必須買意外傷害險
意見要求,凡在順德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都要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并以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為單位進行投保。
據了解,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被保險人將是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合法勞動關系的人員,保險期限將包括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保險內容應包含被保險人因建筑意外傷害事故致殘的殘疾保險和死亡的身故保險。建設部門還提倡辦理建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和建筑工程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將以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為單位進行投保,投保人為工程項目或單項工程的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建設單位依法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分包單位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費將包括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辦理分包單位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理賠事項。
據介紹,對于不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施工企業,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區建設局將提請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或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投保的建筑工程,作為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或拆除施工備案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