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開始全面實施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
根據汕頭市建設局《關于建立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的通知》(汕府建[2007]212號)要求,從現在開始汕頭市所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市安監總站申請初次登記,每次現場安裝作業前使用單位須向工程項目安監機構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安裝完畢后須向工程項目安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近日,汕頭市安監總站召集各區安監分站對全市建設工程全面實施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工作進行布置。各安監站將于12月中旬開始對全市建設工程實施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情況進行檢查,對未進行登記的起重機械將責令立即停工,限期登記。
來源:汕頭市安監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