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執行《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該辦法所稱民用建筑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涉及范圍包括建筑、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等單位,凡在佛山市區域內從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對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的,均遵守此辦法。
該辦法要求,建設單位在組織設計方案評選時,應將建筑節能要求作為重要內容,在組織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驗收建筑節能實施情況,驗收報告中應注明實施內容;設計單位要合理制定冷、熱源的形式和設備性能,選用成熟適用的節能技術、材料和產品;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送審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設計單位和注冊人員違反標準情況,及時上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施工單位要按設計文件和建筑節能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等進行檢驗;監理單位應針對工程特點制定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應在《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中明確建筑節能標準的實施情況;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將檢測過程中發現其它單位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及時上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辦法實施期間,為有效實施建筑節能標準,各區建設局要按照省建設廳要求實行對民用建筑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管。在工程設計和施工圖審查過程中,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把關,確保建筑設計符合節能標準要求;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監督機構要將建筑節能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嚴格監督節能施工質量和節能檢測。如發現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和違反建筑節能標準的,應當責令返工處理,并進行跟蹤監督;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中,監督機構要將建筑節能的監督檢查情況詳實列入《質量監督報告》。
從明年開始,各區建設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建設局報送建筑節能工作情況;凡申報佛山市優秀設計獎的民用建筑設計項目,必須提供節能設計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明材料;凡申報佛山市優良樣板工程獎的工程項目,必須提供節能實施情況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參加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