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實施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近日從佛山市水利局了解到,該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開始實施,方案將有步驟地引入市場競爭和科學管理機制,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在三年內實行事企分開,管養分離。
據市水利局負責人介紹,本次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范圍為區、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對象包括區水利局直屬國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鎮(街)水利(電)會(所)。
方案將水管單位劃分為純公益性水管事業單位、準公益性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純公益性水管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必須事企分開。純公益性水管事業單位原創辦的經濟實體與單位脫鉤;對內部承擔防洪、排澇等公益職能部門和承擔發電以及多種經營職能部門進行嚴格劃分,將經營部門轉制為水管單位下屬企業,企業在條件成熟時與水管單位脫鉤。要將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業務和養護人員從水管單位剝離出來,獨立或聯合組建專業化的維修養護企業。純公益性水管事業單位編制由機構編制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實行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與維修養護分離(簡稱管養分離)后的維修養護人員、準公益性水管單位中從事經營性資產運營和其他經營活動的人員,不再核定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