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筑行業誠信管理新辦法實施及新舊誠信管理平臺過渡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各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局相關科室、局屬事業單位,各有關企業: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行業誠信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版)》(佛建〔2022〕41號,以下簡稱:新辦法)已于2022年6月27日印發,并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新辦法配套的新版“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新平臺)將于2022年10月17日上線試運行(網址: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為做好新舊辦法和新舊平臺過渡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過渡期間實施原則
新舊辦法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2022年6月27日~2022年12月31日),采取新舊誠信管理平臺同時運行的雙軌制模式。過渡期內,誠信評價管理體系仍按舊辦法在舊平臺執行,建筑企業的有效誠信分值為舊平臺分值。新平臺上線后,建筑企業在新平臺的初始基準分值為100分,過渡期內各企業可按新辦法規定,在新平臺申報錄入相關加分事項(限仍在加分有效期內的),經審核通過后,相應的加分分值將在新平臺中予以記錄。
2023年1月1日起新辦法正式施行,誠信評價管理體系按照新辦法執行,建筑企業在新平臺的誠信分值正式生效并啟用。所有類別建筑企業在舊平臺的誠信分值失效,舊平臺也將停止使用(維持開放三年,僅作為查詢過往誠信信息記錄使用)。
二、新舊辦法過渡期間有關規定
(一)做好數據遷移及數據完善工作
為確保新平臺誠信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減少企業辦理相關業務的工作量。已在舊平臺取得誠信登記建筑企業已錄入的部分信息將自動遷移至新平臺。
根據新辦法規定,企業應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定期及時更新企業及相關人員信息。新平臺試運行期間,各企業應盡快自行登錄新平臺,核對本企業及相關人員的信息,并對未遷移、未更新的信息,及時補充完善和更新。
(二)建筑企業誠信分值及誠信等級的過渡
過渡期內,建筑企業的有效誠信分值為舊平臺分值,誠信考評(加分或扣分)均按照舊辦法執行,相關加分、扣分事項仍在舊平臺辦理。新平臺上線試運行后,將對已取得誠信登記且已完成信息補充更新的建筑企業開放誠信加分申報功能,企業可以按新辦法的規定申報錄入相關誠信加分(其中已在舊平臺申報的誠信加分,如同時符合新辦法的加分標準且仍在加分有效期內的,可同時在新平臺申報錄入加分,各級住建部門按照新辦法的標準在新平臺予以核準加分);過渡期內,新平臺不開放扣分功能,期間所有扣分事項,均按舊辦法在舊平臺中辦理。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建筑企業在新平臺的誠信分值正式啟用并生效,所有建筑企業的誠信等級將根據其在新平臺的誠信分值及排名進行確定(按照新辦法附件6標準執行)。
(三)被列入誠信不合格企業(個人)和被鎖定的企業(人員)信息的過渡
在舊平臺被列入誠信不合格(舊辦法誠信D級)的企業(個人),仍在有效期內的,將直接過渡到新平臺(對應新辦法誠信E級)直至有效期滿為止。
在舊平臺被鎖定的企業(個人),過渡期間仍在舊平臺按舊辦法規定申請辦理解鎖;過渡期結束后,仍處于被鎖定狀態的企業(個人),將直接過渡到新平臺,在新平臺按新辦法相關規定申請辦理解鎖。
三、新舊誠信管理平臺切換的有關規定
(一)新平臺的試運行期
為實現新舊誠信管理平臺間有關數據的安全遷移以及新誠信管理平臺相關功能的優化完善,確保新舊誠信管理平臺順利銜接,過渡期間,設定新誠信管理平臺試運行期,試運行時間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新平臺的部分功能將逐步開放
試運行期間,新平臺將對所有建筑企業,開放企業及人員信息補錄功能;并對已按要求取得誠信登記且完成信息補充更新手續的建筑企業,開放誠信加分申報功能。
(三)關于建筑企業辦理誠信登記、注銷業務
過渡期間,對于新進入我市建筑市場需辦理誠信登記的建筑企業,仍在舊平臺申請辦理誠信登記;其中,新辦法新增納入誠信管理范圍的4類建筑企業,需待新平臺正式啟用后方可辦理誠信登記。因新辦法將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這兩類企業,統一整合為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在舊平臺已取得誠信登記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根據新辦法規定,需在新平臺重新辦理誠信登記。
新平臺暫不開放誠信注銷業務功能;對于已在舊誠信管理平臺取得誠信登記的建筑企業可在舊平臺辦理誠信注銷業務。
過渡期結束后,舊平臺停止辦理誠信登記、注銷業務。
(四)關于在過渡期內新增納入誠信管理范圍的4類建筑企業的誠信加分、扣分
新辦法中新增納入誠信管理范圍的4類建筑企業,在過渡期間(即新辦法正式施行前)暫未納入誠信管理范圍,對該部分建筑企業的日常監管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及管理方式進行。
過渡期結束后,所有建筑企業的誠信加分、扣分均按照新辦法規定在新平臺進行。
(五)關于市外企業在本市規范設置辦公辦所的要求
對于符合條件的可在新誠信管理平臺按照新辦法的標準申報誠信加分。
(六)關于園林綠化類企業的相關業務
根據新辦法規定,園林綠化類企業不納入我局誠信管理管理范圍。過渡期內,園林綠化企業仍可在舊誠信管理平臺辦理相關業務,仍由各級城管執法部門按照舊辦法的標準予以審核。
過渡期結束后,新平臺將不再受理園林綠化企業的業務辦理。后續該類企業相關業務的辦理,可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咨詢。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平穩銜接。市相關部門、各區住建局要高度重視新辦法的實施和新舊平臺的過渡銜接工作,做好本單位、本部門相關業務平臺與新誠信管理平臺的對接工作。過渡期間要加強誠信管理,對企業的不良和不規范行為要及時予以處理,切實維護好我市建筑市場秩序。
(二)加強學習,專人跟進。各企業負責人要安排熟悉業務專職人員專門跟進新辦法和新平臺內容的學習,特別是在新平臺試運行期間,要盡快熟悉并掌握新誠信管理平臺的操作規程,及時在新誠信管理平臺中補充完善企業和人員的信息,并確保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避免影響企業相關業務的開展。
(三)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業務咨詢電話:82309126、82321094、82309161;技術支持電話:82326766、66638228)。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