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 改革再深化 項目再提速——佛山市出臺《佛山市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改革工作方案》
一、深化改革背景
面對新冠疫情給經濟發展帶來的沖擊和影響,5月25日,國務院召開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把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和省委部署,6月14日,佛山召開全市重點項目建設找差距促進度大會。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動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快開工、快建設、快達效,根據國務院、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對原《佛山市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改革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試行)》)進行改革深化修訂。
二、當前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改革試行基本情況
為深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9月,佛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方案(試行)》,推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改革工作。改革采取設計一項、建設一項方式,極大縮減了整體設計和相關審批手續辦理的時間,大幅提升了項目開工建設速度。試行10個月時間以來,列入改革推進計劃中的項目進度全面提速,沒有發生任何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方面的問題,也未收到不良反映,各相關單位及社會普遍歡迎該改革工作。改革實踐證明,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工程建設項目跑出了佛山速度,值得及時總結實踐并擴大范圍推行實施。
三、深化改革內容
1、對改革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
原《方案(試行)》實施范圍為工業建設項目和高新技術項目、建筑行業誠信A類企業(施工和監理企業同時具備)實施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以及依法必須公開招投標的項目。現將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項目。
2、對實施主體相關條件進一步放寬。
原《方案(試行)》實施主體要求為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均須為誠信A級以上企業。根據新印發的《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行業誠信管理辦法》,對企業誠信分A、B、C、D、E五個等級,分別對應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為保障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同時加強行業監管,現按規定將實施主體明確為:實施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的項目,同一工程項目各階段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須為同一單位,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均須為誠信B級以上企業。
3、對改革實施階段進一步完善。
原《方案(試行)》在實施階段對工程項目分為兩類;實施范圍全面擴大后,現“合二為一”進行調整,所有佛山市范圍內實施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均可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根據施工工序進度,將工程項目分為5個階段、5種情形,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種情形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4、對原改革方案內容進一步優化。
根據改革工作試行中反饋的實際問題以及各區各部門征求意見反饋內容,對具體內容進行優化提升,并就方案正文與附件一一對應作出修改。
信息來源: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