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佛山市建設工程人工動態工資參考價的通知
佛建價發[2009]0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的實施精神,以及近期本地市場人工工資的波動情況,經對比測算后決定從2009年2月1日起,對在我市執行2006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所涉及的五個專業綜合定額的人工動態工資參考單價調整如下:
1、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建筑及綠化工程的綜合工日動態工資參考價不分專業和人工類別統一為52元/工日;其中執行2006年《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B.5幕墻工程” 、“B.7家具工程”這兩章內的所有項目的工日動態工資為58元/工日。
2、建設工程人工動態工資可作為編制工程概算、預算、標底和最高報價值時的參考,按招標文件或工程發承包合同約定執行,凡未對動態工資的取定在合同(含招標文件)中作出事前明確約定者均不能以上述的動態工資參考價進行工程結算。
3、本綜合工日動態工資參考價,參與計取相關費用及利潤,并適用我市《關于貫徹執行2006年廣東省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佛建[2006] 43號)“關于規費計取的說明”中的規定。
“工程定額測定費”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見財綜[2008]78號文。
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