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全市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佛山新城管委會城市建設管理局:
按照《關于開展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的通知》(佛建管函【2013】301號)要求,2013年6月5日至7月22日,我局組織開展了全市招標代理機構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共檢查招標代理企業82家(市內企業22家,市外分支機構60家),并對其中12家招標代理機構的部分代理招標項目進行了抽查。在檢查期間,大部分企業能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認真配合檢查,并做好相關資料補正和整改工作。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我市招標代理企業基本上能按照國家、省、市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在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招標代理業務;依法簽訂代理合同;招標代理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和相關規定;所代理的工程項目能夠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招標公告在依法指定媒介上發布,并進入交易中心進行公開交易;招投標情況能及時向行政監督報告并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了我市招標代理市場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一)部分企業不配合檢查,未按要求報送相關資料接受檢查。
(二)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普遍較低,個別企業為承攬代理業務,以低價惡性競爭方式擾亂招標代理市場;個別項目招標代理費收取不規范,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
(三)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少于5天,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編制質量較差,招標形式、資格審查要求不清晰,投標上限價和安全文明施工費混亂,前后矛盾;招標文件中對技術層面的要求描述不清、把握不準,引起爭議;個別項目違規設定投標最低限價。
(四)部分項目評標專家組成不規范,借用區評標專家的文件中,相關主管部門未加具審批意見也無審批日期,評標報告中資格審查情況、評委會專家組成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
(五)個別項目中標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代理資料管理不規范,業主評價意見中內容填寫不完整等。
三、處理意見
根據以上檢查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意見如下:
(一)對本次檢查中未按要求提交資料配合檢查的廣東省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廣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廣東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和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誠信扣15分,并列為重點監控企業,今后加大對其動態檢查的頻率。
(二)對檢查中所代理項目存在問題比較突出的廣東天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州金盛建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廣東華聯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廣東宏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佛山市兆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誠信扣15分。
(三)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建筑工程招投標市場的監管,規范招標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查處和清出力度,共同營造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建筑市場競爭環境。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