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勘誤的通知
粵建造函[2005]179號 各有關單位: 2003年《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第710頁a19-21子目有誤,現勘誤如下: 誤: 正: 基價2713.61元。 基價3148.01元。 折舊費1013.60元。 折舊費1448.00元。 第一類費用小計2449.66元。 第一類費用小計2884.06元。 停滯費1057.60元。 停滯費1492.00元。 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